地震灾害是群灾之首,它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测性,以及频度较高,并产生严重次生灾害,对社会也会产生很大影响等特点。地震灾害可分为直接灾害与次生灾害两大类。
一、直接灾害:由地震的原生现象如地震断层错动,以及地震波引起的强烈地面振动所造成的灾害。主要有:
1、地面破坏。如地面裂缝、塌陷、喷水冒砂等;
2、建筑物与构筑物的破坏。如房屋倒塌、桥梁断落、水坝开裂、铁轨变形等;
3、山体等自然物的破坏。如山崩、滑坡等;
4、海啸。海底地震引起的巨大海浪冲上海岸,可造成沿海地区的破坏;
5、地光烧伤。虽不常见,但我国海城唐山等地震均有此例。
二、次生灾害:直接灾害发生后,破坏了自然或社会原有的平衡、稳定状态,从而引发出的灾害。有时,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比直接灾害还大。主要的次生灾害有:
1、火灾。由震后火源失控引起;
2、水灾。由水坝决口或山崩壅塞河道等引起;
3、毒气泄漏。由建筑物或装置破坏等引起;
4、瘟疫。由震后生存环境的严重破坏而引起。
地震造成灾害的原因与条件
地震作为一种自然现象,它本身并不等同于地震灾害,就象下雨不等于水灾,刮风不等于风灾一样。也就是说,地震只在一定条件下才造成灾害。
地震波引起地面强烈振动,造成建筑物倒塌或某些自然物崩塌(如山崩),并由此危及人身安全和带来经济损失,这是地震造成灾害最主要,也是最常见的原因。因此,地震是否造成灾害,以及影响灾害程度的主要因素是:
地震本身的状况。如地震的强度等。较强的地震才有破坏力。一般而言,中强以上地震便可造成破坏,但破坏的轻重还与震源深度、地震类型、地震发生时间等多种因素有关。
地震发生的地点。如果一次强烈地震发生在渺无人烟的高山或荒漠,它对人类便不会造成什么影响。一般说来地震发生的地方,人口越稠密,经济越发达,其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越大。这些只占全球15%的大陆内部地震所造成的人口死亡竟占全球地震死亡人数的85%。这是因为大陆地区是人类的主要生息地。
人类抗御地震的能力和程度。这包括许多方面,如建筑物的抗震性能,城市水、电、气等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设防能力,社会对地震灾害的监测、预报及应急救助能力,人们是否具备防震知识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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